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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下游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责任编辑:海源精细化工 发布时间:2023-08-2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下游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项目环评公示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决定投资65000万元,建设“上下游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选址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中兴大道以西、恒润路以南、黄河大道以东,占地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及用地规划要求。厂区周围多为工业企业,厂界周围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南侧190m的陈楼村。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于2023年在濮阳市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302-410927-04-05-736941。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

本工程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

(1)废气:本项目废气有投料粉尘、生产工艺有机废气,包含甲醛、甲醇、1,4-丁二醇等、导热油炉、备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焚烧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废气等,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以及无组织排放废气。

(2)废水:本项目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公用工程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离子交换树脂活化废水、反应生成水等,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公用工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等。

(3)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吸附材料、生化污泥、生活垃圾、ECS废催化剂等。与物料接触的废包装袋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废包装袋交资源回收公司再利用,生化污泥经压滤脱水后与废吸附材料、生活垃圾等卫生填埋,ECS废催化剂为贵金属,厂家回收再生。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BDO高沸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焚烧炉残渣、飞灰、废机油、废导热油、化验室废液、物化污泥,其中BDO高沸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化验室废液进危废焚烧炉热力焚烧处理,处理后以焚烧炉残渣的形式产生,废渣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生产设备、风机、各类泵等。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综合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本项目风险潜势等级为Ⅳ+,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一级评价。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评价单位提出了对应的减缓措施和对策,主要有:

(1)废气治理措施:根据工艺废气的特点,将工艺废气分类处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易溶于水的有机废气经三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不溶于水的有机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化验室废气经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碱洗+生物滴滤处理,导热油炉、备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危废焚烧炉采用SNCR+袋式除尘器处理。各项治理措施均为成熟、可靠的治理措施,经治理后,各排放源中各污染物均可满足相应环保标准达标排放。项目对无组织废气制定一系列收集治理措施,采取措施后,可有效地减少项目的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工艺废水和真空废水等进入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合并进入生化系统处理,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梁庙沟,最终汇入金堤河。

(3)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利用专用容器收集,在危废库暂存,然后进入危废焚烧炉处理,处理后的飞灰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处理。本项目固废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工程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治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根据事故情景预测结果,评价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排放标准及地方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总量控制可满足地方相关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索取资料的方式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查阅期限为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王部长:联系电话:18939371393,电子邮箱:haiyuananhuan@163.com,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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